刘国宁(党委副书记)
负责组织、宣传、统战、巡察、老干部、服务乡村振兴等方面的工作。
分管党委组织部、党校、党委组织员办公室、党委宣传部、党委教师工作部、网络思政中心、新闻中心、党委统战部、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、机关党委、离退休工作处、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、学报编辑部。
联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(软件学院)、物理学院。